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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無工期內記入工作年限算假期嗎?發表時間:2022-07-26 17:56 勞社部公布的《工資暫行規定》要求:“非因勞動者緣故導致企業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時間里的,用人公司應按勞動合同書要求的規范支付勞動者薪水。超出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時間的,若勞動者帶來了正常的工作,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務報酬不可小于本地的最低工資規定;若勞動者并沒有給予正常的工作,應按國家有關要求申請辦理”。 《勞動合同法》也就被勞務派遣勞動者這一新起工作主要的“停產”、“停工”難題,進一步作了確立:“勞務派遣企業應該與被派遣的勞動者簽訂三年左右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按月支付勞務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有工作期間,勞務派遣企業理應按照所在城市市人民政府要求的最低工資規定,向其按月支付酬勞”。“無工作期間”,被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企業的勞務關系,并沒有消除,期間應記入被派遣勞動者的連續工齡。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要求,“無工作期間”,并不是假期,并不是病、病假,不可危害帶薪年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