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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轉外包應注意些什么難題發表時間:2023-05-12 00:29 一、區別勞務派遣和外包的制度性。 勞務公司外包主要是指將企業里的一部分業務流程或職能工作具體內容分包給有關的勞務派遣組織,對其自行安置工作人員依照公司的需求進行對應的業務流程或職能工作具體內容。勞務公司外包并不是用工方式,而是一種經營方式,可用《合同法》并非《勞動合同法》。而《勞動合同法》都是基于勞動者劣勢影響力對勞動者開展歪斜性維護時代的產物,《勞動合同法》為用人單位設置的義務勝于《合同法》是一般經營人設置的義務。因而,很多企業創立自已的外包企業,以創新外包取代勞務派遣,以避開《勞動合同法》相對性嚴格的要求。? 為防止勞務派遣企業以借服務項目外包或承包的名號行勞務派遣之實,《規定》做出如下所示制度性:用人單位以承包、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方式應用勞動者的,必須按勞務派遣解決。此要求戳破了用人單位承包、外包的“面具”,按照其用工的本質——勞務派遣來決定派遣企業、派遣勞動力和用人單位三方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從而避免了用人單位“瞞天過海”的舉動。 二、派遣用工怎樣變為人力資源外包? 勞務派遣單位及用工企業將派遣用工變為人力資源外包的,理應調節原勞務派遣法律事實而形成對勞動者的管理模式,依據人力資源外包的特性,參考統一管理和間接性管理的內容適時調整管理方法界線,避免引起有關糾紛案件。用工企業以承包、外包等名義,依照勞務派遣用工方式應用勞動者的,依照《派遣要求》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