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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企業的幾種用工方式,人事代理、服務外包以及勞務派遣的區別發表時間:2019-02-14 21:40 企業用工的方式有很多,但是在日常企業用工中常見的用工方式不外乎幾種,當中包括:勞務外包、人事外包、勞務派遣、人事代理、招聘代理、服務外包等等,今天槐仁社小編和大家講講人事代理、服務外包以及勞務派遣的定義與區別 人事外包指企業將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通常是建立勞動關系、錄用退工手續、檔案管理、保險福利管理、工資發放等),以協議方式交由專門的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商完成。人事外包分為人事代理和勞務派遣。 一、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一種人力資源外包形式,是企業根據需求將一項或多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外包出去,由專業的第三方代理。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單位委托,也可由個人委托;可多項委托,將人事關系、工資關系、人事檔案、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住房公積金等委托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也可單項委托,將人事檔案委托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實現人檔分離和人才社會化管理。對用人單位而言,可減輕大量的人事事務性工作,解決在人才引進、畢業生接收、職稱評審、人事檔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各類人才而言,個人不再是“單位所有”,流動變得十分方便,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常見的人事代理服務內容有: 1.代辦員工的錄用、調檔、退工手續、社保開戶變更手續、年檢手續、外來人員綜合保險; 2.用人單位委托招聘派遣崗位所需人才; 3.代辦人才引進、居住證、就業證手續; 4.辦理戶口掛靠及檔案委托管理相關人事手續; 5.提供各類商業保險、福利及培訓方案,規章制度設計、薪酬設計等 6.提供人事政策、法規咨詢、調解勞動爭議等; 7.調查員工滿意度、調查薪資、擬定崗位描述; 8.人力資源規劃 二、服務外包 企業把部分業務外包出去,交給外部團隊去做,把有限的資源集中在公司的核心能力上,這樣的經營管理模式就叫做服務外包。 服務外包是一種較新的經營管理模式,目的在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也為了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對環境的應變能力。 當公司的業務被外包時,公司只需負責外包費用,不涉及到人員的管理。 當公司同外包公司簽訂完服務外包合同后,就相當于說:“人是你們的,問題都由你們解決”。 在服務外包關系中,發包方與承包方的員工并不直接發生法律關系,如服務人員在工作中給第三方造成損害,承包單位作為實際用工方,需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發包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在服務外包關系中,由于發包方和服務人員無勞動合同關系也無實際的勞務用工關系,因此發包方不承擔任何勞動爭議風險。在服務外包關系中,對于承包方除國家有特殊資質要求外,承包方不需國家機關特別的行政許可。 三、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叫做人才派遣或人才租賃,是人力資源外包的一種,是一種由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將該勞動者派遣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的特殊用工形式。 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勞務派遣公司與被派遣工人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員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勞務派遣在本質是法律上的勞動關系和實際的用工、管理的分離。 被派遣工人在用工單位的人事關系是由勞務派遣公司管理(包括簽訂合同、辦理入職手續、上繳保險等),但人員的管理由用工單位負責。 用工單位雖然沒有和被派遣勞動者發生法律上的勞動關系,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實際負責管理、指揮勞動者。 勞務派遣涉及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三方,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在勞動派遣關系中,勞務派遣公司與實際用工單位之間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如勞務派遣勞動者在工作中給第三方造成損害,實際用工單位作為實際用工方,需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在勞務派遣關系中,按照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要求,勞務派遣公司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必須經勞動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常見的勞務派遣服務內容有: 1.負責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審查和簽訂 ; 2.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日常管理; 3.負責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4.負責辦理社會保險參統和住房公積金存儲業務; 5.協助客戶處理工傷、死亡事故; 6.負責解除與終止勞動或勞務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