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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公司的服務原則發表時間:2021-06-15 23:52 勞務派遣又稱為勞動派遣或勞動力租賃,其顯著特征就是勞動力的使用與雇傭相分離。勞務派遣公司作為勞動者的雇傭方,其服務原則有哪些? 1. 雇員租賃 勞動派遣的實質是員工租賃,而委托代理是指勞務輸出中的“委托方、派出方”,不適用對業務活動的法律關系和業務特點。勞動合同、租賃一詞可以概括勞務派遣的所有特點及來解釋復雜的三方關系。 勞務外包是以生產承包為特征,不適合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因為沒有租賃管理不存在勞務輸出關系。 2.同工同酬 現行的法律規定,勞務派遣員工與正式員工應該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社會保障部表示,雖然派遣工有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并不包含福利待遇和社會待遇。 3.拒絕預付款項 現行法律制度明確表示,在勞務派遣的三方協議中,用人單位應該承擔勞務派遣員工的公司和社會保障。這是派遣公司不預付工資原則的法律依據,也就是說,他們不為雇傭單位預墊公司和社保費用,一旦產生墊付,意味著增加了自身的經營風險。 4. 福利分配 法律規定:派遣員工因工作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責任,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當負相應的附加責任。派遣員工發生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工傷保險賠償中的不足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