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詳情
勞務派遣常有的性質和概念發表時間:2021-11-30 18:18 勞務派遣業務是種全新的人事服務業務,也可稱作雇員外派,員工租賃等等。是隨著社會化分工的不斷細分,而衍生出的一種新興行業,勞務派遣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通過勞務派遣可為不同企業提供多標準、多層次、靈活可靠人員,以滿足用人單位對各類人員的需求。同時用人單位的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通過具有資質的廣州勞務派遣公司,派遣適合本企業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后,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 勞務派遣這一用人方式最早起源于日本、美國。它的特點是勞務派遣企業"招人不用人",用人單位"只用人不招人",這種招聘和用人相分離的用人模式,是國際上十分流行的用工形式。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社會勞動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一代求職者就業觀念的變化,勞務派遣開始在不同層次的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得到發展。并順應著這種國際化的趨勢成為今后勞動力市場不斷成熟完善的用工模式。 常見的勞務派遣形式有哪些? 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的人力資源配置模式,很快就因其獨有的迅速調節就業再就業,合理分配各大類人才等能力而廣受關注。一線城市的勞務派遣業務發展更為迅速,并依據市場的發展衍生出多種勞務派遣形式。 目前企業用工勞務派遣類型主要分為一下幾大類: 1、完全派遣——從人員招聘、錄用、培訓、簽訂勞動合同到計發工資、繳納社會保險、檔案管理、出具證明、轉正定級、接轉關系、處理勞動糾紛、政策咨詢等一整套的派遣服務工作均由派遣機構承擔。 2、轉接派遣——由各大企業自主招聘、選拔、培訓人員,再由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負責員工的薪酬、福利保險等人事管理的工作。 3、減員派遣——企業對自行招聘或已經雇傭的員工將其雇主的身份轉移至派遣機構,企業支付員工派遣費用,由派遣公司代發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包括薪酬、福利、保險等以及雇主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和法律義務。 4、試用派遣—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將新員工轉移至派遣機構,然后以派遣形式試用。此舉措能夠使用人單位在選才方面更具保障,避免了在選拔和測試過程中產生的風險,能夠有效降低人事成本。 5、項目派遣——以完成公司某項工作為目的的勞務派遣,用人單位可以一次性支付一筆派遣費用。 下一篇勞務派遣增稅率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