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詳情
勞務派遣用工的風險管控發表時間:2023-04-15 23:45 根據勞務派遣用工的風險評估和評估能夠得知,關于如何標準勞務公司用工,海事各位領導理應引起高度重視。避開勞務派遣用工帶來的損失,其根本的便是依規接納勞務派遣并認真履行用工企業責任,應加強勞務派遣部門的管理方法、科學布局勞動用工合同、規范操作流程、保持與勞務派遣公司與被派遣人員的有效的溝通,對所派遣人員推行人性化服務。從海事用工角度考慮,推薦采用下列方式對隱患進行預防和操縱: 1.派遣企業主體合理合法 在辦理勞務派遣合同后,用工單位要進一步核查勞務派遣企業法律主體,隨時隨地掌握企業趨勢;勞務派遣企業需要不斷把握與提升服務質量、聲譽、發展情況等密切相關信息內容,針對勞務派遣人員比較多或是資質證書較差的勞務派遣企業,應當提供相關貸款擔保,簽署擔保協議,防止勞務派遣企業主體不合規帶來的損失。 2.派遣合同書(協議書)規范化 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書,明確規定彼此權利義務,派遣合同書解決派遣具體內容、勞動環境和勞動防護、人員管理方法、用工關聯、個人社保與法定福利、費用結算時長和方法、賠付或賠償方法、派遣工作的關系的解除和終止、保密協議等多個方面承諾。提議聘請法律顧問依據海事用工問題進行條文設計和審批。 針對勞務派遣人員工損害海事合法權益承擔責任,需要在勞務派遣合同中承諾確立,派遣職工違背海事的管理制度導致海事虧損的,視作派遣專業機構違背合同規定,應承擔賠償責任。派遣專業機構對海事承擔賠償責任后,可視情節追責派遣人員的職責。以加強了派遣專業機構的雇主責任,還能夠**程度的填補大家經濟損失 勞務派遣人員與派遣企業的勞動合同書務必交一份至海事歸檔備查簿,使用派遣人員前,必須要先確定派遣人員與派遣公司是否簽署有勞動合同書,防止產生確認勞動關系。 3.標準用工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規章制度 加強防范勞務派遣單位和海事管理制度不一致,使員工難以使用的風險。需在勞務派遣雙方約定2個部門的管理制度產生沖突時,以海事的管理制度為標準。 按照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時長、名義向勞務派遣公司付款勞務報酬所得(含應正常的收取的加班費),監管勞務派遣是公司是否按時發放向派遣職工發工資。 按照合同約定為勞務公司人員提供優質勞動場地或是必須的安全性保障措施,在享受工作場地或安全性保障措施時留出書面形式辦理手續。 盡早整理和調節勞務派遣職位。《勞動合同法》要求,勞務派遣一般在暫時性、服務性或是可選擇性工作崗位上。因而,必須對當前采用勞務派遣的工作崗位進行整理,防止采用勞務派遣的工作崗位執行勞務派遣后引起勞務糾紛。**在長久性、可靠性、技術專業專業性很強的職位如指揮系統檢修工職位,應逐漸錄取正式職工替代勞務派遣用工。 4.對勞務派遣人員執行人性化服務 妥善處理好用工企業、勞務派遣公司和被派遣人員相互關系,可以進一步改善勞務派遣實際效果并減少風險,對所派遣人員執行人性管理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前提,全面地而言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一是激勵被派遣人員參與公司組織的各種活動;二是為了被派遣人員提供海事正式職工相同的學習培訓的機會成長平臺;三是被派遣人員與海事正式職工一并納入績效考核;四是不亂用與勞務派遣企業合同約定的靈便退返體制;五是分配宣布職工體檢、節日褔利、常規走訪慰問等工作的時候要被派遣人員一并考慮進去。 勞務派遣用工方式所具有的減小摩擦力下崗、調濟人力資本供需、提供全方位人力資源等服務取決于勞務派遣存有的社會效益,與此同時勞務派遣隱藏著風險性又是毋庸置疑的。因而,用工企業應辯證看待勞務派遣,既可以充分利用勞務派遣的優點,還得認清勞務派遣暗含風險并主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預防,遭遇《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舊法自然環境,海事各個管理方法人員要更加注重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工作,合情合理地標準工作用工關聯,在避開用工法律糾紛的前提下,通過加強各個方面的管理方法,創造和諧相對穩定的勞務關系,提高被派遣人員對加速海事持續發展的所屬責任感和使命感,合理充分發揮他的主動性和創造力,積極主動構建良好的市場環境,團結奮進促進海事持續健康發展。 上一篇勞務派遣的基本原則
下一篇勞務派遣組織的出現與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