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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勞務派遣工的工資由誰負責?發表時間:2020-07-18 22:28 一、疫情防控期間、企業不能辭退員工,這是考慮該問題的前提。全國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圍繞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開展了積極有效的工作,做出了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規定。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間受政府采取的相關防控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不得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用工單位也不得將勞務派遣職工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二、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三、既然依然有工作,那誰發工資,就得看自己此時是在哪。依據的標準就是自己在疫情期間,究竟處于什么樣的狀態。所處狀態不同,工資和社保承擔責任方就不同。 1、勞動者剛好回到了派遣公司,等待重新派遣中。原本在上一個用工單位做完事,被退回了勞務派遣公司,等待新的用人單位接收,卻遇到了疫情,就被卡住了。在沒有服務于任何一家用人單位時,勞務派遣工的工資是由派遣公司發放的。 2、勞務派遣工,正在某一個用工單位服務。處于此種狀態下,按照勞動法對勞務派遣工工資和福利發放的原則,是由用工單位來發放的。這是因為,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已經達成了一致協議,給錢到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代為發放。其實工資和福利的來源,還是用工單位。 四、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后,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