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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公司不必可少的三個條件發表時間:2021-07-08 20:01 1、硬件條件: 不少于五十萬元的注冊資本。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五十萬元。此外,勞務派遣公司從事派遣業務應當得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的職業介紹(勞務派遣機構)許可證。對此,你們可以通過審查派遣公司的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書經營范圍中是否有 “派遣”字樣、注冊資金是否不少于五十萬元,來確認其是否有合法資質。
2、軟件條件:《勞動合同法》的一系列規定給派遣公司提出了考驗,要求派遣公司必須具備相當的實力和專業能力,比如,派遣公司應當與派遣員工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無工作期間不得低于派遣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派遣員工勞動報酬。因此,貴公司在選擇派遣公司時要考慮他們在行業內的口碑和品牌實力等軟條件。比如:勞務派遣公司是否有較長的經營時間;工作人員從業經驗是否豐富;公司是否能夠依法保護被派遣勞動者和用工單位的合法權益;是否擁有較為完善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經營中是否經常發生勞動爭議;發生勞動爭議是否有較高的勝訴概率;勞務派遣公司的經營項目是否多元化;服務項目是否能夠全面涵蓋人力資源所觸及的領域等。
3、勞務派遣公司的服務是否人性化、個性化。一家放心的勞務派遣公司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所提供的服務還應當符合人性化和個性化,能夠根據不同用工單位的具體情況量身制定最為需要的貼心服務,能夠隨時為用工單位提供人力資源管理、勞動法律方面的咨詢,為用工單位出現的棘手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促進用工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和諧用工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