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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區別之處發表時間:2020-05-31 23:29 1.期限方面的區別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兩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長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自由約定。 2.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區別關于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定,其中關于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2)用工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三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及第41條有關經. |